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懒惰象生锈一样,比操劳更能消耗身体;经常用的钥匙,总是亮闪闪的。

富兰克林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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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说爱我

  在A城一家昏暗的酒吧中,霓虹闪烁,狂暴的音乐撕裂着每一个灵魂,一副副面色苍白的面孔看不见彼此的表情,随着音乐的节奏肆无忌惮的扭曲着肢体,释放灵魂中压抑已久的委屈,抱怨,欲望,空虚,亦或是其他的什么,灵魂在对肉体的折磨中得到快感,在这个舞台中,人们不再是肉体和符号所代表的那个自己,不再是父母的儿女,老板的员工,社会的顺民,情人的情人,甚至不再是那个被人们称作人的那个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的结合体,他们是一种透明的液体随意流动,一抹气体弥漫在空气中,甚至是一种连科学家也没有发现无法命名的什么看不见物质。他们是一切愿意是的东西。

  音乐停止,舞池里的人们都各自寻找自己的同伴,一位身穿白色超短裙,白色吊带,长发披肩的女孩走到吧台前,要了一瓶威士忌,自斟自饮,微光照耀下,看的见那是一张秀丽的面孔,长长的眼睫毛,轮廓分明的嘴唇,从她的着装和打扮看,她并非这里的常客。她发狠似的将一杯琥珀色的液体一饮而尽,脸色顿时红起来,那双迷离的大眼睛更加游移不定,她的手不断的摇晃酒杯,嘴里喃喃自语“钱他妈的真不是东西”,几个奇装异服的浪荡子走过来调情,一个淫荡的声音说: “多少钱”?一只手在她的大腿上摸来摸去,还有一只手捏她的屁股,一条舌头凑到她的耳边试图舔她的耳朵,“滚开,混蛋,拿开你肮脏的手,我再也不会要那些肮脏的钱”,说着一声脆响,酒瓶碎在地板上,透明的液体像一条条蚯蚓在地上蠕动,这种声音很快就被一轮狂暴的音乐所淹没,没有人对这里的事情感兴趣,那伙人拥上来撕扯她的身体,仿佛一群恶狼在贪婪的分割他们的猎物,“放开我,”她尖叫着,突然一位身材高大的年轻人走过一拳打在一个调情者的脸上,红色的液体从鼻子里,嘴里流出来,一场以少对多的战争在所难免。当年轻人拉着女孩的手跑出酒吧,坐上一辆TAXI的时候,他胳膊上的血液已经染红了白色的体恤,一只眼乌青,嘴角的血液还在流着,却关切的说“他们不会追来了,你还好吧”?女孩已经完全清醒了,“我没事,你的胳膊怎么样了,刚才看到他们拿一把匕首刺过来”,说着用手拿起他的胳膊,“流了好多血”,“没什么 ,一点皮肉伤”,“还是去医院看看吧吧”,年轻人没有说话,出租车向医院驶去。

  等他们从医院出来的时候,年轻人的胳膊上已经缠了厚厚的绷带,“医生说你的肌肉组织伤的很厉害,要注意调养,一周后来复查”,女孩温柔的说。“不用担心”,年轻人不在乎的说。他们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交谈。

  “刚才真是太谢谢你了”,

  “不用客气,英雄救美嘛,我巴不得呢”

  “你叫什么名字,改天好好谢谢你啊”

  “你不认识我了吗?真是贵人多忘事了”,她打量着这张青肿不堪的脸摇头,“你不认识我,我可知道你的名字,王红蔷,人物专刊杂志社的首席编辑,对吧”?“你怎么知道的?只是一个打工妹而已”,

  “你忘了半年前你们杂志社选年度风云人物,你还采访过我呢,谭云天”?她看了一下他的脸,还是摇头,“有这样的事,可是那个风度便便的帅哥是你吗”? “怎么,不像,也难怪你不认识了,这脸已经毁成这个样子,只怕我自己都不敢认了”,红蔷微微笑了一下,“你怎么会到酒吧呢?我已经观察你好几天了,这一周你几乎天天晚上喝酒,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”?“没什么”,“不想说算了,不过,那种场合不适合你,以后喝酒叫上我,这是我的电话”,说完拿出一张名片,红蔷接了直接放到包里, “太晚了,你住哪里,我送你回去吧”“不用了,我自己能走”,红蔷站起来向马路上走去,谭云天为她拦了一辆taxi.

  红蔷回到家,已经午夜12点了,她的家是一室一厅的单元房,几件简单的家具,唯一引人注目的是客厅的一面墙上挂着一块高两米,宽1.5米左右的镜子,红蔷每次下班回来,洗完澡喜欢站在镜子前面梳理自己的长发,今晚洗澡出来,没有披浴巾,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裸体,丰满的乳房耸在修长洁白的身体上,头发凌乱的披在肩上,水珠顺着身体流到地板上,“这还是我吗?这还是以前那个有理想有活力有锐气的红蔷吗?”她一想到这具肉体曾被那样一双肥厚的手和肮脏的嘴揉搓过,亲吻过,就觉的恶心,她疯狂的拿起茶几上的水果朝镜子摔过去,击起一颗星星状的裂痕,然后胡乱的用浴巾包裹住自己的身体,再也不想多看一眼,她拿起一杯酒一饮而尽,只有让自己麻木起来,才不会想起那个令人憎恶的夜晚,那副令人作呕的面孔,她站在窗前,望着夜色中的城市,远处传来歌女撕心裂肺的歌声,七彩的汽车带川流不息,昏黄的街灯的光像醉酒人的血红的眼睛,天空中没有月,只有几颗孤独的星,发出幽幽的光,只有望着家乡的方向她的心才会平静下来,她仿佛看到了苍老憔悴的母亲脸上露出了笑容,守坐在父亲的病床边,“一切都是值得的,一切都会过去的”。

  又是一个无眠的夜。

  第二天一早,红蔷的眼圈黑黑的,脸色苍白,头像炸了一样疼,她打电话辞去了杂志社的工作,她害怕别人的眼神,她觉的没脸再见任何人,给自己冲了一杯咖啡,像猫一样蜷缩在沙发上发呆,一连几天,她都没有下去过,直到接到一个电话,是谭云天打来的,“美女,你就这样对待你的救命恩人吗?”

  “对不起,我忘了,你今天是不是该去医院复查”?

  “你才知道啊,过来陪我,我们在医院门口见”,

  “好的,我马上过去”。

  红蔷突然想起那天晚上的那个年轻人来,从包里拿出那张名片,还有半年前的杂志,一看才发现,果然就是半年前采访的那个谭氏珠宝公司的经理谭云天,她笑了一下,匆匆穿了一件裙子,用厚厚的粉地遮住黑眼圈,打了一辆车过去了,到医院的时候,谭云天已经等在那里了,脸上的伤已经好了,穿一身运动装,很阳光,很帅气,冲着她微笑,露出洁白的牙齿,“你迟到了噢”,“对不起,让你久等了,谭大经理”,“你终于认出我了”,“是,大名鼎鼎的年轻企业家谁会不认识呢,我们赶快去吧,等会下班了”。

  他们出来的时候,谭云天胳膊上的绷带已经拆了,“好轻松啊”谭云天伸一下胳膊说。“那我就放心了,没什么事我要走了”,说着就要走,“你就这样谢我吗”?谭云天挡在红蔷的前面,“你要我怎么感谢呢”?“陪我去散心怎么样,这几天可闷坏了”?“有选择的余地吗走吧”,谭云天招了一下手,一辆白色宝马开过来了,“原来你有人陪啊”,“上车吧”谭云天打开车门,然后对那个开车的年轻人耳语了几句,年轻人诡秘的笑着走开了,谭云天坐在驾驶座上,飞速的向郊外开去,车里响起悠扬的音乐,“喜欢吗”?红蔷正出神的望者窗外疾驰而过的风景,以致于竟没有听到他的问话,车在靠近海边的公路上停下来,海风迎面扑来,清新凉爽,还带有淡淡的咸腥味道,他们两个人不约而同的张开双臂仿佛要将大海拥入怀抱,红蔷闭着眼睛,任海风吹拂长发,裙角飞扬,“喜欢这里吗?”谭云天望着红蔷说,“喜欢,好久没有吹到海风了”红蔷睁开眼睛还给谭云天一个迷人的笑,“你要常出来晒晒太阳,吹吹海风,这样有益于健康,你看你的脸色那么差”,红蔷没有说话,不好意思的用手摸一下脸颊,眼睛出神的望着一望无际的深蓝色的海水,几只海鸥滑过水面,天空有几朵白云飘向远方。“下来玩啊”谭云天站在水里向红蔷喊道,红蔷脱了鞋,慢慢的走下去,谭云天一把拉住红蔷的手,带着她奔跑起来,溅起了一朵朵浪花,打湿了衣服,过了一会儿,红蔷挣脱了他的手向岸边跑去,他们一起坐在沙滩上晒太阳,“好久没有这么放松了”,谭云天仰面躺在沙滩上望着天空说,红蔷像孩子一样捡来很多五颜六色的贝壳,“送给我怎么样?” 谭云天坐起来望着红蔷说,“喜欢就拿去吧”。在黄昏的余晖中,他们才恋恋不舍的开车回来。

  回到家后,红蔷轻轻的哼着歌,这是她最近一个月以来最开心的一天了,她洗完澡后习惯的走到镜子前,一看到自己身体,就莫名其妙的觉的恶心,她的身体总是提醒她想起过去让她痛苦的那件事情,她拿一块白色的帘子遮住镜子。

  这几天,谭云天一下班就找各种理由约红蔷出去,或去海边吹海风,或去郊外欣赏田园风光,周末还带她去S岛上吃海鲜,红蔷的笑声多了,脸色也红润起来,又恢复到以前那个快乐自信的红蔷了。

  有一次,他们去爬山,站在山顶上望落日,在落日的余晖中,红蔷显的更加楚楚动人,谭云天情不自禁的将红蔷抱在怀里,想要亲吻她的嘴唇,红蔷一把挣脱了,“为什么,难道你不知道我爱你吗?你看着我的眼睛”,瘫云天气急败坏的扳过红蔷的肩膀,“为什么不敢看我的眼睛,你说话啊”?红蔷低着头,眼睛里盈满了泪水,“我是个坏女人,你不要说爱我,我不配”,谭云天紧紧的搂住红蔷,抚摸她的头发“是我不好,吓到你了吧”,红蔷的泪像决堤的海一样喷涌而出,沾湿了谭云天的衣服,“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把你折磨成这个样字,让我和你一起承担好吗?谭云天温柔的说。红蔷只是无声的啜泣,”我要拿你怎么办呢,你可难住我了,是不是有坏人、、、“,”不要说了,我不想听“,红蔷挣脱了谭云天的怀抱,向山下跑去,在山半腰,脚下一滑跌落下去,等到谭云天下去的时候红蔷已经昏迷不醒了,送到医院后,医生说:”肚子里的胎儿流产了,已经三个月了“,谭云天惊呆了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,”还不过去看看,你妻子现在很虚弱,不要惹她生气“,谭云天走进病房,红蔷还没有醒过来,他过去坐在床边,握着红蔷苍白纤细的手,红蔷缓慢的睁开眼睛,嘴唇动了一下,好像要说什么”什么也不要说,好好休息“谭云天急忙说。红蔷闭上了眼睛,一颗硕大晶莹的泪珠流出来,谭云天用手轻轻的拭去,走出了房间。

  半个月后,红蔷坚持要出院,谭云天开车送她回家,“你知道了?”红蔷悲凄的问,“告诉我那个混蛋是谁”?谭云天愤怒的说。“你不要问了,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”,“为什么?为了钱吗”?“是,我是为了钱,我是个坏女人,停下,我要下车,你走,不要管我”,谭云天气急败坏的开车走了。

  红蔷回到家后,放声大哭,她在浴室里使劲的用刷子刷自己的身体,“再也洗不干净了”,她跌坐在浴室的地板上,身上被刷出一道道血红的印痕。

  这几天,红蔷一直没有下楼去,她呆坐在沙发里,一直盯着手机,期待着那个熟悉的声音,换来的却是一次次的失望,“为什么,为什么,我的爱情”她撕扯着自己的头发,泪水洗劫了她的容颜,脑海中那张熟悉的面孔渐渐模糊起来,一阵撕心裂肺的痛却使她浑身颤栗起来,放弃一段感情比接受一段感情需要更大的勇气。发泄完了,一个人站在窗前,望着窗外的风景和拥挤的人群,陷入了沉思,想着过去的一切,仿佛一场梦一样,有恶梦,有美梦,但是现在与她没有任何关系了,她再也不会去奢求什么了,一切都应该结束了,她应该平平静静的去过自己的生活了。

  半个月后,她提着行李登上了驶望西藏的火车,在上去的那一瞬,她回头看了一下暮色中的城市,熙熙攘攘的人群正在被列车载往城市的各个角落,而她却再也找不到一张可以留恋的面孔,她的爱情遗失在茫茫的人海中,再也找不回来了,她擦干了最后一滴泪,坚定的踏上了朝圣者的路,而夕阳已经隐没在远处的黑暗中,预示着另一场光明的到来。

(完)



原图

[楼 主] 来自:未知地区 | xxx.xxx.xxx.xxx | Posted: 2007-04-16 10:42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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