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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帖]认识《马来西亚内安法令》(ISA)
马来西亚内安法令或1960年国内安全法令 (英文:ISA - Internal Security Act (Malaysia))。 这一种拘留法令可以允许在任何情况下逮捕任何人,而且不需要通过法律允许和审判,被逮捕的人也不允许和任何人联络包括律师和家人,只要拘留法令部门要逮捕任何人就可以逮捕任何人。
马来西亚内安法令,扣留人当中有些人已经被释放,有些继续扣留。一般上,多数在马来西亚街道上示威人士都会被这种法令扣留60天。
内安法令自60年代实行至今,期间逮捕过马共分子、社阵人士、华教人士、反对党领袖和到最近的学生运动分子。他们被捕的原因都是被套上“威胁到国家安全”和“企图以‘不民主’的方式推翻政府”的罪名。
内安法令的產生,我们可以追溯到动盪不安的60年代,该法令的產生,和马共所进行的游击战争和武装战斗等活动息息相关。当年,国会通过了《内安法令》,是为了应付共產党的颠覆活动。可见,当时的马共分子的颠覆活动才是真正“威胁到国家安全”。
由此可见,不管你是不是反对党领袖,只要你被有关当局认为你的行动“威胁到国家安全”,那么,内安法令就会对你產生压力。
内安法令中,有几项条文具有争论性的内容,其中一项条文规定,只要内政部长认为有必要扣留某人以防止他危害国家安全。
内安法令是战争时代的“遗產”,其原意是对付马来亚共產党分子。然而,我国政府已经和马共於1989年在曼谷签署了和平条约,终止一切武装斗争。既然我国安然渡过了动盪不安的时代,有人便质疑内安法令有必要继续存在吗?其实,当政者已有足够的法律来应付可能发生的任何突发事故,包括另一次的紧急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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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楼 主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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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: 2008-11-26 09:51 A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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