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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人東尼3天,確認68樣證物
(莎阿南2日訊)經過3天確認證物程序,控方第75名證人查案官東尼助理警監截至今天,總共確認68樣證物,尚有341樣證物待確認鑒定。
東尼自上週四下午審訊階段,即開始接受主控官瑪諾古魯,盤問關于確認他接獲的證物審訊,包括死者阿旦杜亞被炸碎的碎骨、零散爆炸物、頭髮樣本、人體組織及血液樣本,全部共有409樣證物。
過去前2天,東尼確認40樣證物,今天再確認28樣,總共確認68樣,尚有341樣證物待確認。
部分主要證物,分類裝成數個小包裝,每樣證物都各自有證物編號、署名、報告日期、證物名稱及信封記號等。
當證人確認主要證物后,還要確認其他同類別、分開包裝的次要證物,造成審訊進度緩慢冗長。
由于東尼是查案官,所有證物須交到他的手上收集,所以查案官必須依照法庭程序,一一確認證物,不能簡化或省略此程序。
在3天確認證物審訊中,東尼僅確了68樣證物。
昨日,承審法官拿督莫哈末查基,已對這種確認證物程序,大感吃不消,並詢問控方及律師,是否有更適當簡化方法代替。
不過,在今天審訊時,控方還是使用一貫方法,盤問及要求證人確認證物。
較早前,東尼供證時說,2006年11月10日,他指示第44名證人賽益丁布警曹,押送4名嫌犯到吉隆坡中央醫院,抽取血液樣供脫氧核糖核酸檢驗。
他說,4名嫌犯即首被告阿茲拉、次被告西魯及第3被告阿都拉薩、第7名證人羅哈妮莎女警。
“賽益丁布把4人血液樣本交給我后,15日我將血液樣本送到化驗局化驗。”
此案明日續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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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: 2008-04-03 10:12 A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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